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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主要职责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在党委和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招生、学生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党的教育方针要求和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制定招生计划、学生管理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并协调各院系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有关招生、学生管理和学生思想教育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3、组织召开学生招生形势通报会、学生管理工作会、思想教育研讨会,探索规律,总结典型、宣传先进,为学校制定有关招生政策、学生管理规定和思想教育章程提供依据。
4、会同团委等部门定期调查分析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活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学生社会活动、学习、生活的指导工作。
5、负责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和考核评定工作。
6、联系校外和校内有关部门,完成招生计划及招生录取工作的落实。
7、负责专、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8、负责学校大型学生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9、负责做好学生各类奖学金的计划和使用统计,负责有关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审、表奖工作,负责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学生处分的立案工作。
10、负责学生休、复、转、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学生档案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查和学生证、校徽及毕业证的发放(补办)工作。
11、完成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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