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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与人格发展指导岗位责任
1、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制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规划、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思想动态的归口管理工作;定期做好学生思想状态的调研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工作例会及有关会议,负责学生工作例会的记录及有关学生工作会议精神的整理。
4、协助处长进行辅导员的日常考核、优秀人才的选拔及社会实践安排等具体工作。
5、做好各院系学生工作的日常评估工作,定期做好学生工作调研。
6、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开学典礼工作,负责组织安排新生入学思想教育工作。
7、负责《东财大学生》的编印发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学雷锋和各种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9、与校团委一道落实好寒、暑假期及平时的各项社会实践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
11、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做好学生工作信息的有关统计工作。
12、完成部(处)长交办的有关事宜。
办公电话:0411-8471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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