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协会
勤工助学协会介绍:
东北财经大学勤工助学协会,成立于一九九六年五月,是隶属于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的主要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学生组织。协会以“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宗旨,弘扬“爱心文化”和“创业文化”的勤工助学理念。在设立和维护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开展励志成才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是东北财经大学最重要的学生社团之一。多年来,勤工助学协会在校学生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勤工助学精神,努力发挥纽带作用,切实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为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勤工助学协会不断发展创新,砥砺前行,正逐步打造辽宁省乃至全国的勤工助学工作品牌。
通知公告
关于十佳励志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年11月04日
一、参评对象
东北财经大学全体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路线,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自立自强,奋发图强;
3.成绩优良,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没有成绩不及格科目;
4.勤劳诚恳,待人处事认真有原则,有强烈的责任感;
5.拼搏进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勇于突破自己,追逐人生梦想;
6.尊师重教,对待师长有礼貌,重视教育,崇尚科学,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
7.踏实奋进,为人沉着稳重,脚踏实地,能够在各种工作中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创新创业,具有开创精神,对事物有独特的视野和见解,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9.乐观向上,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良好,内心能够有宏大志向,
10.无私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杰出贡献。
三、参评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十佳励志大学生”参评资格:
1. 思想态度不端正,对祖国,对党有不文明言行;
2. 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
3. 考核上一学年有成绩不及格科目;
4. 考核期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
5. 对在评比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评比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其奖项追回奖品及证书,涉及违纪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参评所需材料
1. 东北财经大学“十佳励志大学生”申请表一份;
2. 本人励志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份;
3. 成绩单、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五、评选流程
十佳励志大学生”从11月4日开始报名收表,至11月9日结束,有意向学生通过三种渠道获取奖项申请表。
附:报名方式:
(1) 通过登录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勤工助学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网址:http://xsc.dufe.edu.cn/qgzx/)
通过勤工助学协会设立的领取点现场领取
(领取点地址:中心食堂四楼勤工助学协会411办公室)
(3) 通过勤工助学协会“十佳励志大学生”QQ咨询群下载
(群号:513949514 )
学生填报书面申请表,同时提供成绩单、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撰写本人励志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只报过名的同学要求补全所需材料。截止日期之前交至勤工助学协会411办公室。
勤工助学办公室以及勤工助学协会相关成员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拟获奖名单,审核时间为两天。 (评选环节相关审核人员实行避讳措施)
根据初审结果,电话通知已过人员,并将其申请表、书面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交至其所在学院,由导员审核学生资料与获奖理由,并对审核通过同学签字盖章进行复选。
学生将导员审核并盖过章后的申请表、书面材料以及获奖证书重新交至勤工助学协会411办公室,通过多方终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一)微信平台网络投票(占30%)
由勤工助学协会编辑进入终审同学励志材料,通过“东财勤工助学综合服务平台”开通网上投票渠道,公开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48小时,严禁恶意刷票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老师审核投票(占70%)
自网络投票开始之日起,同时将书面材料交至学生处,由勤工助学办公室老师进行最终审核并予以投票。
最终获奖人员名单将由网络投票30%+老师审核70%综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在学生处勤工助学协会官方网站及“东财勤工助学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勤工助学协会电话通知获奖学生,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存档。
“十佳励志大学生”将于东北财经大学勤工助学协会“惜韶光·梦启航”阳光爱心文化活动月闭幕式晚会上进行颁奖,由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老师授奖,为获奖同学颁发相应证书及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