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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实施办法
2005年09月15日

200592印发)

 

为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特制定《东北财经大学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比例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以及学生班集体都具有参选资格,学生干部不包括在团组织中任职的干部。

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各院系学生总人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为院系学生干部总人数的6%,优秀班级的评选比例为全校班级总数的3%。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的标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和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没有成绩不及格的科目。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培养正确的审美标准,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品学兼优。

    2.担任学生干部,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创新地开展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优秀班集体的标准

    1.能够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班级风气文明健康、积极向上,有集体荣誉感。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2.全班同学学习刻苦,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平均成绩达到优良以上。

    3.班级干部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凝聚力。

    4.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全学年无人因违法或违纪受到处分。

    5.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较高,各种文化活动健康活泼。

    三、评选时间

    在新学年开学两个月内评选上一学年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四、评选原则评选程序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实行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即要公开评比条件,公开评比方法与程序,公示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二)公平原则,即参加评选的每个集体或个人都处于平等地位;(三)公正原则,即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比方法评选,不徇私舞弊。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须经过如下程序:

    (一)通过在院系网站发布通知、召开年级或班级大会等途径使院系学生获悉评选先进名额、参评范围和条件、参评时间、公示时间及地点、提出异议途径;

    (二)候选人(或集体)的提名必须通过民主评选产生,要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公开唱票。要征求任课教师、社区和宿舍管理员意见;

    (三)推荐出来的候选人(或集体)上报前要先在院系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四)院系将公示过的名单经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学生处;

(五)学生处将各院系上报名单汇总,在学生处网站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的先进个人(或集体)填写先进登记表格,学校发给证书、奖品并在学校宣传栏公开表彰。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