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定名额
评选范围:全校2019级——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
评定名额:各学院评定名额见附件一。
二、奖学金等级及奖励标准
评定等级:分为一等综合奖学金、二等综合奖学金、三等综合奖学金。
奖励标准:一等综合奖学金为2000元/学期,二等综合奖学金为1000元/学期,三等综合奖学金为500元/学期。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爱集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奖学金评定的成绩由学期学业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业平均成绩占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20%。
5.按参评学期考试成绩排序(计算科目为必修课和限选课,重考成绩不计)。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具有参评资格
1.有违纪行为,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期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3.参评学期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科目者。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综合奖学金的评比条件及名额,提出推荐名单。
2.各学院对评选条件和推荐名单要进行公示,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基础上,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填写奖学金评审表,经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批。
3.学生处根据综合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对各学院上报的人选进行最终审定。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评审过程中发现因不符合评定条件而被取消学生评奖资格的学院,不得补报。
3.参评一等综合奖学金学生须附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并注明是否有重考成绩和平均分)。
4.各学院要以奖学金等级为顺序统一填写《综合奖学金评审表》,纸质版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szzglzx@dufe.edu.cn。
5.上报时间截止至5月17日。
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