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省及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4—2026级在籍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具体见《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具体见《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2)。
四、名额分配
1.2026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26人,硕士研究生114人。
2.硕士研究生名额按照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博士研究生由学院初评并公示后报学校统一评审。
五、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申报资格的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不得复印,具体请仔细阅读《<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提交科研成果原件,科研成果发表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8日,不得重复提交以往参评使用过的成果。所有参评学生需签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承诺书》(见附件5)。
(二)培养单位初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向具有参评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公布评审组织实施、评审程序(或评审标准),并于9月20日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初评及公示工作,公示内容应包含拟获奖学生科研成果、曾获荣誉等信息,公示期5个工作日(当日不计)。
(三)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硕士初评名单进行审定,同时将组织专家组对博士研究生初评名单进行评定,确定学校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当日不计)的公示。
(四)其他事项
鉴于往年部分培养单位偶有出现名额剩余情况,各培养单位可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之外,额外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作为递补人选,与正式推荐名单一并评审、一并公示。递补推荐硕士研究生填写《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参评名单》(见附件8)。
六、评审材料上报
1.各培养单位须报送: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
(2)培养单位评审组织实施、评审程序(或评审标准)、公示情况等评审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3)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承诺书》(见附件5)(纸质版)。
(4)《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见附件6)、《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参评名单》(见附件7)、《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参评名单》(见附件8)(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5)博士及递补推荐学生参评的科研成果原件、相关评奖材料原件、荣誉材料及成绩单一并报送。
以上材料于9月20日16:00前报送至梓楠楼310室,电子版报送邮箱:xszzglzx@dufe.edu.cn。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全面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研究、细致工作,切实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动员,确保每名学生了解评选细则和申报要求。
2.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奖学金评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严格评选表彰,确保评选质量。
3.加强宣传、做好引导。各培养单位要把奖学金评选工作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选工作的开展,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宣传典型,引导学生创先争优、全面发展。
附件:
附件6: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xls
附件7: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参评名单.xlsx
附件8: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参评名单.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5日
